我区对2015年港南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拟聘职员进行考核,请拟聘职员准时办理下列事情:
1.拟聘职员准时将个人档案调到港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拟聘职员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
3.拟聘职员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计生状况证明。出具计生证明所需材料:户口簿、结婚证;准生证、孩子出生证;放环证或结扎证;如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出具备关发票;所在单位及乡镇计生办证明无违反计生政策。拟聘职员社会类在6月23 日、代课类在6月24日把材料交到港南区计生局统一审核。
4.拟聘职员提供详细简历和个人自传。
5.拟聘职员筹备好档案袋装好我们的材料并在封面写上有关材料的目录,材料装订顺序:个人简历和个人自传派出所证明计生证明。
如考生对总成绩有异议或考生名字有误请在公告后两天内到港南区教育局人事股核对。
请各位拟聘职员在7月2近日把上述第2、3、4项材料交到港南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
原标题:2015年港南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拟聘职员考核公告
2015年港南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拟聘职员名单
2015年港南区中小学教师公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17日